浅谈明察暗访
纠风办 杨 晓
一、明察暗访内容
(一)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查访上下班迟到早退、溜岗缺位,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工作期间无故脱岗、懈怠懒散,工作日中午饮酒、下午上班醉醺醺等问题。
从2012年单位内部处理、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到全市公开曝光、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再到2013年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从社会公认情况评价成绩中予以减分,直至现在实行的一案双查、双追,坚持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并重,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通过持续不断地严查重处机关作风,在全市营造了“正风肃纪”的强大声势。
(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查访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婚丧嫁娶、学生宴、生日宴、过寿宴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者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公车私用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公车,非因执行公务将公车停放在餐饮、洗浴、娱乐等场所。
这期间就包括了“八项规定”的内容,我觉得,八项规定就是一个大箩筐,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只要是基层干部的作风,包括咱们说的车子,公车私用;房子,办公用房、私自建房,其他违反住房规定的;孩子,孩子结婚、上学、喜事,还有丧事;票子,乱发钱、乱发礼品、乱发过节费,发花生油、土特产什么东西的,还有乐子,出去旅游啊,进KTV啊,以往可以做的,当前形势下就不要做了,当然花亲钱、办私事没人管,但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也是不行的。
(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访请销假制度以及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
这种现象很普遍,现在各个乡镇(办事处)一到下午,我们去检查的时候,乡镇(办事处)的科室站所几乎都是关着门的,估计大多数是下村工作了,但不排除有些机关工作人员中午饮酒以后就不上班了。这种情况我们也查处了很多,比如2014年1月13日接到举报说某乡镇行政管理综合执法所的所长中午饮酒。我们去落实的时候,当事人一再强调自己请假了,但是经过调查当事人在没有向分管领导请假情况下,中午饮酒后,下午没有到单位上班,旷工半天。最后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
(四)服务群众情况。查访窗口单位服务态度、空岗缺岗、串岗聊天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厉行勤俭节约情况。重点查访公务接待制度以及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
二、明察暗访中需注意的事项和方式方法
明察暗访首先要熟练掌握明察暗访工具的使用。对这些暗访工具,作为监督检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并且在使用前要作全面检查,看一下电量是否够用、调试的时间与当前时间是否一致、存储空间是否够用等等。千万不能出现关键时候电量不够、存储空间不足或拍摄后发现时间与当前时间不致等情况。暗访大多数采取不暴露身份的方式进行,在这里需要强调下“不暴露身份”,要是暗访人员一直固定几个人的话,估计市直机关及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务服务中心的都认识我们了,还没有到他们单位或办公地点就被发现了,工作起来就被动了,这就需要抽调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敢于和善于监督不良行政行为的同志,参加暗访工作。
明察暗访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不提前打招呼,推门就进,直击现场。主要针对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的工作人员;二是模拟办事,监督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事先设计好拟办事项,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到各个科室及窗口办事,了解服务大厅和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三是对医院、饭店、宾馆、会所等地方进行蹲守暗访,静候违纪违规行为主动“送上门来”;四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餐饮场所进行检查,主要查阅发票、账目,发现公款吃喝的线索。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多年的不良作风、陈规陋习,影响甚深,它的消极作用不可低估,结合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中所见所闻所想,我认为,当前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认真解决: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主要有两方面:一种是,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深刻认识到中央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仍然存在应付、观望思想。(1)有的认为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一些小事,解决不了多大问题。的确,八项规定所针对的大多是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但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甚至亡党亡国。(2)有的认为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高级干部和中央机关的问题,与基层、与自己无关,没有把自己摆进去。实际上,就是因为一些基层干部的作风不正,导致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没做好,本来不该出现的问题出现了,本来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激化了。(3)再就是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也认同转变作风的必要性,之所以仍在徘徊观望,是因为心里不踏实。长期以来形成的不正常的官场习俗、官场心理,(比如:吃点喝点拿点,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伺候不好、招待不周,造成工作被动,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谁也不愿意,这种潜规则),它的转变还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一种是,少数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抓了一年多了,容易产生疲劳、松劲的情绪,存在挺一阵子就过去了的想法,思想上行动上尚未达到自觉、自律的要求。有的认为,“八项规定”不过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只要避开风头,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也就淡化了;一些人觉得,权利不用,过期作废,有机会就要好好享受,上级不会碰到,“霉运”不会触到自己头上,所以心存侥幸,吃喝玩乐“涛声依旧”。
2、违规行为趋于隐蔽化
有的党员干部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公然搞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地上”转“地下”,公开变隐蔽,变着花样规避纪律约束。比如,工作时间看电影成了使用手机连接WIFI看电影;公款吃喝由宾馆饭店转移到隐蔽场所、偏远饭店、私人会所,采取分开发票或变通入账的方式报销大额招待费用;有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虽然不摆宴席了,但红包照收,有的办婚礼当天只办几桌,以后分多次请客;有的现在办事不用公车了,不敢公车私用了,却搞起了私车公用,为逃避检查用私车,背后加公家油;有的办事范围越来越小,参加人越来越少,局长吃请,只让司机送和接,有时只带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小团体性强,不易查。
3、制度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
目前,各职能部门单位在反对“四风”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特别是在制度建设上下的力气不够大,制定出台的制度标准大而化之,不够明晰、具体,有些制度规定没有切中要害,针对性不强;有些制度缺乏程序性设计,弹性过大,难以做到刚性约束;有些制度虽然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汇编成册,但操作性不强,落不到实处。特别在当前,一些制度规定还存在一些漏洞,既没有真正为党员干部作风行为建立标准、拉起红线,也没有为我们执纪监督提供明确依据,导致很多问题难以定性、产生争议、不好处理。
4、监督力量有待加强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特别是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惩处,当前主要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尚未形成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合力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与公安、审计、财政、环保等部门的联系,致使有些案件没有得到处理或没得到及时处理。再一个受人力、精力、时间等因素的制约,监督惩处的力度和密度不能充分保证,作风整治的效果大打折扣。
5、问责范围有待延伸
从这几年对“四风”问题的查处情况看,一些问题之所以纠而复生、查而不绝,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有些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缺失,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不严,有的甚至不愿管、不敢管。一旦出了问题,往往只注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板子根本打不到负有监管责任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身上,没有从根本上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链条。
四、下一步的对策和建议
下一步,我认为,突出在治标、治本和固本上下功夫,注重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在全市构筑起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四风”防风墙,督促党员干部切实把贯彻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问题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1、建立长效的自律机制。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我教育、自查自纠,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清醒的认识到,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从而使其自觉遵守“八项规定”。要建立落实“八项规定”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就像现在向组织严格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一样,采取写实的方法给予公开,接受监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
2、进一步细化制度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监督也就无从下手。我认为,现行的制度规定落后于目前严查的高压态势,没有跟上趟,应该越细越好,能用尺子来量,要有依据可遵,具体化了就好操作了,监督处理的时候就能好把握。在这一块,我们正在积极努力。例如婚宴,婚丧喜庆事宜,在谁身上也会发生,大家都有三亲六故,我觉着,应该先从领导带头,建立报告备案制度,自我界定好范围,把它作为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抓好抓实,跟单位、组织讲清楚,一旦有举报的,我先查你自觉备案了嘛,单位审核把关了吗,从源头上抓好自律,否则追究单位、个人的责任;再就是公车,到现在,我们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详尽的公车车库,在编的到底有多少车,各单位有多少车,没个底数,应该由职能部门给我们提供,否则就是不履职,现在有很多车,车库里查不到,我们暗访的时候无法发现,也就无法处理。我认为,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公车车库,实行贴牌管理,置于公众之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查处才能有的放矢。还有“三公经费”,应尽快推动预算制度改革,明确“三公经费”到底多少合适、如何使用、怎么监督等细则,把好源头关。
3、要拓宽问题发现渠道。一是扩大举报线索,继续发挥好“随手拍曝光台”、监督员、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的作用,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二是检查,改进明察暗访的方式,坚持常态化,加大力量、增加密度、多杀回马枪,只有在暗访中想方设法发现问题,才能处理问题,发现问题是能力。三是建立与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了解,我们八项规定很多案件都淹没在其他部门日常执法中,例如公安部门查到公务员酒驾、肇事出车祸了,接着跟纪委沟通,立案,立即就处理了。
4、严格责任追究。下一步,实行“一案三查、三追究”,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而且要上查、上追一级,追究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失教、失管、失查的,特别是纵容包庇、为“四风”问题干部袒护说情的,从严追究相关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再进一步,还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对失职渎职的视情况予以问责。要通过“一案三查、三追究”,构建“三管齐下”的责任追究制度屏障,从源头上防治“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