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不强,不能做到公开接访”、“漠视群众关切,敷衍应付、冷硬横推,该受理的不受理,甚至将来访群众拒之门外”、“处置实名检举控告程序不规范,进度告知、结果反馈不到位,不能妥善处理实名检举控告人所提异议”这都是典型的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工作中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新泰市纪委监委自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开展为期6个月的整治工作,集中解决一批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围绕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察督办等环节,聚焦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初步建立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促使信访举报处理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处置更加精准,制度更加完善,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
“全面推行开门接访,切实解决群众上访门难找、门难进问题”,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要负责人表示。加大受理范围、举报渠道等事项宣传,引导群众通过网络举报等便捷方式逐级反映问题,避免走弯路、绕远路。推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建立公开接访制度,纪委(纪工委)书记每月至少两次公开接访包案,做到发布公告、接访包案和处理化解“一条龙”。
紧盯首办责任,对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对信访人初次提出的检举控告,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及时规范办理,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努力较少重复、越级信访,将信访事项解决在首次办理办理环节中。对于实名举报信访件,严格按照《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办法》,及时告知、沟通、反馈,对转办实名举报信访件实行全程记实制度。将全程纪实实行情况纳入乡镇每月写实性考核中,要求核查组在报送全程记实表格的同时报送相关告知、沟通、反馈等材料。
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不定期到乡镇纪委,对已查结的信访卷宗进行抽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发信访工作检查整改建议书,督促乡镇纪委整改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对1个乡镇党委发重点信访问题交办函,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化解信访矛盾;对4个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滞后、超期严重等问题提出批评,责令整改。同时对转办的超期未办结信访件加强督促办理力度,明确分工,督促承办单位制定计划,确定办结时限,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日调度,确保转办件按时办结。自行动开展以来,对照《意见》排查问题10条,已整改10条;督促检查转送件53件,排查“三多”举报数量29件,化解10件。
“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对群众关切的最佳回应。下一步,我们还将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纪委监委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董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