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于3月2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巡察,成立6个市委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矿产业发展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卫生健康局、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市新汶城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市科学技术局12个市直部门单位,新汶街道、翟镇、果都镇3个乡镇(街道)及下属104个村(社区)开展巡察监督。
二、巡察内容
紧扣“四个聚焦”,突出“关键少数”,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职责使命情况,查找政治偏差。
1.突出政治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国之大者”,紧扣“三新一高”,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同时,着重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遵守党的纪律、管党治党作用发挥、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宗教工作开展和责任落实、选人用人(机构编制)工作(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情况)、保密工作、法治建设工作、安全工作、统战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清廉村居”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等情况。
2.重点查看履行职责情况。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能职责情况,特别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表现,精准开展政治监督。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情况,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职能责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能责任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有效发挥把政策、强保障、优服务作用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情况,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情况。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看有没有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有法不依、失职失责等问题;查看结合职能职责和现实情况,完善优化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能情况;查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紧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查看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聚力“五个新泰”建设,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情况,看有没有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措施不执行或者搞变通、做选择,浮在表面、停在纸面,表态多、行动少,调门高、落实差等问题。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深化党的建设,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等工作,加快推进“五个新泰”建设情况。对照市委“八个抓落实”要求特别是“围绕问题抓落实”要求,突出加强对新旧动能转换、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理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砂石资源治理、医院规范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镇经管站职能发挥)、“三农”政策特别是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民生工程实施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与泰安市委巡察对标对表,突出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情况的巡察监督。
4.严查纪律作风情况。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深入监督被巡察党组织依规依法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提供规范、便利、高效服务情况,着力发现隐形变异“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利益输送、挥霍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查处问题背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与民争利的党员干部。大力整治“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紧盯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执法督查等反馈的问题,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看有没有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是否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是否举一反三、系统整治,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注重标本兼治,把抓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着力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6.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
三、巡察时间
2024年3月2日至5月31日,时间3个月左右。
四、巡察组巡察单位、联系方式及有关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3月2日至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夏令时2:30-6:00)。
五、巡察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3322036
特此公告。
中共新泰市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