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2020-09-17 14:40:02 来源:

1.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市纪委委员的联系。

2.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纪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委局领导同志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委局重要文件。

3.督促检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市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和常委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局贯彻落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

4.负责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综合规划、政策制定,了解掌握规划落实情况。

5.汇总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提出创新推进工作的对策和建议;汇总、整理、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研究;组织协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

6.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市纪委、监察局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部室单位及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

7.协调委局机关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有关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接洽、值班、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会、妇女、户籍、慈善等工作。

8.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财务管理、工资社保福利、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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