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职责
发布时间:2020-09-17 14: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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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因公临时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承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5.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做好各类调训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纪检监察系统的考核、表彰、奖励工作。
7.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