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09-17 15:08:26 来源: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政治纪律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4.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乡镇街道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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